根据《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成都医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与西安德诺海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技术名称:重组人源化III型胶原蛋白免疫学评价补充试验数据转让
技术完成人:袁暾、叶胜、陈治江,蔡佳宇,黄兴伟,李超波
技术知识产权归属人:成都医学院
拟转化金额:20万元
拟转化方式: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
技术简介:已开展的甲方重组人源化III型胶原蛋白免疫学评价试验中未覆盖的部分数据(含小鼠体重一般状况、脾脏指数、免疫记忆细胞、浆细胞、脾脏淋巴细胞转化增殖),以及以之为基础在第三方机构形成的评价报告,用以支持甲方相应产品的上市注册申报。
学校赋予技术完成人团队知识产权长期使用权,以便顺利完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确权公示表如下:
单位内成果完成人权属比例
完成人 |
完成人顺序 |
权属比例 |
叶胜 |
第一完成人 |
100% |
袁暾 |
第二完成人 |
0 |
陈治江 |
第三完成人 |
0 |
蔡佳宇 |
第四完成人 |
0 |
黄兴伟 |
第五完成人 |
0 |
李超波 |
第六完成人 |
0 |
小计 |
100% |
以上项目完成人均已签字确认,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028-62739172
成都医学院科技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