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成都医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技术名称: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作用机理研究
技术完成人:叶胜、袁暾、陈治江、蔡佳宇、黄兴伟、李超波
技术知识产权归属人:成都医学院
拟转化金额:80万元
拟转化方式: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
技术简介:
1. 关于甲方提供的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作用机理研究,包括体外及体内两方面的研究数据,为此类产品作用机理是循“械”还是“药”的路径为主之辩提供支持。
关于甲方提供的重组III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免疫学相关研究数据,为其与免疫系统的相互作用方式提供线索。
学校赋予技术完成人团队知识产权长期使用权,以便顺利完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确权公示表如下:
单位内成果完成人权属比例
完成人 |
完成人顺序 |
权属比例 |
叶胜 |
第一完成人 |
100% |
袁暾 |
第二完成人 |
0 |
陈治江 |
第三完成人 |
0 |
蔡佳宇 |
第四完成人 |
0 |
黄兴伟 |
第五完成人 |
0 |
李超波 |
第六完成人 |
0 |
小计 |
100% |
以上项目完成人均已签字确认,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028-62739172
成都医学院科技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