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成都医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与四川德博尔制药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技术名称:一种病毒灭活技术,包括辐照射线性质、作用时间以及外部包材等
技术完成人:张涛、曹春(生物与医药2023级硕士研究生)、兰景彬
技术知识产权归属人:成都医学院
拟转化金额:20万元
拟转化方式:技术秘密授权许可
技术简介:用于动物生物酶制剂提取时,通过辐照灭活技术对猪胰脏组织提取的胰蛋白酶、糜蛋白酶、淀粉酶等生物酶原料潜在病毒进行灭活。实验对象是从猪、牛等常见家畜的组织器官中提取的含蛋白质、酶制剂或者是多糖等生物、药物制品。它是一种病毒灭活技术,包括辐照射线的性质、作用时间以及外部包材等三方面。选用的病毒实验检测对象为:鼠细小病毒(MVM, DNA, 无包膜病毒)、伪狂犬病病毒(PRV, DNA, 包膜病毒)、脑心肌炎病毒(EMCV, RNA, 无包膜病毒)、牛病毒性腹泻病毒(BVDV, RNA, 包膜病毒),通过以上检测对象进行病毒灭活评价。
学校赋予技术完成人团队知识产权长期使用权,以便顺利完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确权公示表如下:
单位内成果完成人权属比例
完成人 |
完成人顺序 |
权属比例 |
张涛 |
第一完成人 |
100% |
曹春 |
第二完成人 |
0 |
兰景斌 |
第三完成人 |
0 |
小计 |
100% |
以上项目完成人均已签字确认,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028-62739172
成都医学院科技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