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架构

二、科技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主管部门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部署,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办学定位,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科技工作重点;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科技管理、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科研平台、科研经费等相关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科研活动秩序,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2.统筹组织各类纵向和横向科技项目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后的全过程管理。
3.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基地建设经费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负责经费预算审核、使用监督、绩效评价,指导科研人员规范使用经费,防范经费使用风险;配合做好经费审计、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合规高效。
4.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基地、科研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的规划、论证、申报、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科研平台的评估验收和动态调整工作;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科研平台的论证、评审、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材料准备,推动科研平台规范化、高水平建设。
5.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审查、登记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价和转化推广,牵头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统筹组织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等)的申请、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应用。
6.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论坛、专家来访、外出交流等;协助各级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社会科学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社科联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社科类学术研究、交流研讨和科普宣传活动,推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
8.负责核定学校科研业绩,制定科研业绩考核标准和核算办法。
9.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审核、认定工作。
10.负责学校科技网页的建设与管理、科技档案的归档、科研统计等工作。
11.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及科研能力培养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人员配置分工
(一)处长
1.当好校长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实施和执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和法规。
2.主持科技处工作,组织拟订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主持制定科学研究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副处长和各科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高校及医学科研管理的研究工作。
5.负责本处人员的思想工作、业务学习、廉政建设及人事安排。
6.掌握、审批处内各项经费开支。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处长(2名副处)
根据分工,协助处长做好工作。
(三)综合科
1.负责讲座、会议、沙龙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协助各类学会、协会管理工作。
2.负责高校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工作。
3.负责教学单位年度科研考核和科研人员科研业绩审核、认定工作。
4.负责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科技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协调全处工作。
6.责草拟各类总结性、计划性材料,包括科技发展规划、部门年度总结与计划、月度工作总结等。
7.负责与省科技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和校内各职能部门对接沟通。
8.负责各类对外合作交流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9.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转递、催办及文件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10.负责全处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11.负责学校科技网页的建设与管理,新闻、通知等的编撰工作。
12.对接学校重大的巡视审计等工作中科技相关的材料和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13.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四)成果科
1.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2.负责科技成果奖孵育工作。
3.负责成都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4.负责各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建设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成都医学院学术道德与纪律监督专委会办公室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成果(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的日常登记、审核、统计、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核算科研成果类科研业绩。
9.负责成都医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10.负责成果科相关科技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成果类科研工作量的审核、认定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科
1.掌握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科研政策、规定的文件精神,全面了解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动态。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工作安排,起草有关文件,协助制定学校科研计划管理方面的有关条例、制度与办法。
3.负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
4.负责纵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组织申报、任务书与合同的审核及办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与审计检查等全过程管理。
5.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投标、合同审核及办理、经费预算审核、结题验收与审计检查等全过程管理。
6.常态化督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各基地项目、校级等项目。
7.负责落实成都医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
8.负责成都医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各类社科类重要活动。
10.配合上级部门四川省社科联对学校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高水平研究团队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并做到常态化检查管理工作。
11.负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项目相关科技统计和上报工作。
12.协助和指导科研人员编制各类项目经费预算,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入帐手续办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经费进行监管。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项目的指导、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项目类科研工作量的审核、认定工作。
15.协助成都医学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和成都医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办公室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1.负责科研平台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及评估管理。
2.拟订学校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负责学校科技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负责专利申请和审核。
4.负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经费支持。
5.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组织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利用学校平台,对具有良好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重点培育、孵化、开发、应用与推广。
6.负责成果转化相关科技统计工作。
7.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孵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